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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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集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吕婕、袁坚刚、傅建中、曹衍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涉及的逐项表决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4、6、7、8、9、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孙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