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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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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编号:(临)2019—00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包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发生额:16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证收益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提高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近日,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16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和浦发银行包头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短期低风险结构性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类型为12个月(含)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本保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投资时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浦发银行包头分行。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受托方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098)

受托方: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规模:8000万元

起始日期:2019年1月17日

终止日期:2019年2月26日

产品期限:40天

参考年化净收益率:3.60%

2.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

受托方:浦发银行包头分行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投资规模:8000万元

起始日期:2019年1月18日

终止日期:2019年2月22日

产品期限:35天

参考年化净收益率:3.85%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通过办理银行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账户资金以保障日常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着重考虑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确保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四、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事项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情况(不含本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为3.6亿元,余额为1.6亿元(均含本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