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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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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9-00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41%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公告(详见临2018-024、临2018-031、临2018-034、临2018-038、临2018-058号公告),并于2018年12月21日及2019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版)》、《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能源转发的《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号),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7日批复同意豁免中国能源要约收购义务,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45,356,561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能源将直接持有公司145,356,561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能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国机集团。

与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核准相关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