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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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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9-01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定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7日-2019年1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15:00至2019年1月28日15:00。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月23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北京市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郭为先生、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6号资产管理计划应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真:010-82705651

联系人:王继业、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7日15:00至2019年1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9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9-01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月2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5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837,911.78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