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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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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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贵州众森阳光置业成立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无年度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贵州众森阳光置业拟发行不超过1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公司为本次经备案后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贵州众森阳光置业的资金配套能力,且贵州众森阳光置业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故本次公司对贵州众森阳光置业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25.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3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太原洲际酒店设立资产
支持票据(CMBN)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长风置业”)所持有的太原洲际酒店为物业资产(以下简称“物业资产”)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CMBN,产品名称以产品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
一、发行要素
1、上市流通场所:拟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2、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具体以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基础资产具体类型;
3、产品期限:不超过21年,每3年设立开放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时签署的资产支持票据文件为准;
4、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此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时签署的资产支持票据文件为准;
5、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相关监管部门所允许的用途范围;
7、公司拟担任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优先收购权人(如需)、差额支付承诺人、回售和赎回承诺人、运营流动性支持人,具体以此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时签署的资产支持票据文件为准。
二、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证券化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资产支持票据运作模式
1、公司与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签订《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设立单一资金信托,阳光城集团为唯一的信托受益人。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代表单一资金信托)与太原长风置业(作为借款人)签署《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向太原长风置业发放贷款。太原长风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物业资产及物业资产未来经营收入,为借款人在《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义务、保证、陈述及承诺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
2、存续期内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方式参与资产支持票据,具体以相关交易文件为准:(1)公司作为发起机构;(2)公司对资产支持票据的相关税金、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和本金承担差额支付义务;(3)公司根据资产支持票据文件对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承担赎回义务;(4)公司视市场情况认购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5)公司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票据;(6)公司对物业资产运营产生的相关的支出提供流动性支持;(7)如需要,公司可作为优先收购权人;(8)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资产服务机构。
四、授权事项
公司签署与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相关的协议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相关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资产支持票据交易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协议文件;
2、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票据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明细、发行安排等;
3、根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需要,委任资产支持票据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托管人、监管银行、信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聘请评级机构、评估师、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五、开展资产支持票据的目的和影响
本资产支持票据项下,公司利用自持物业资产,开展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并可有效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开展创新性工作。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业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3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1日~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贵州众森阳光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宜春中冶天工秀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德清锦晧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嘉兴融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温岭滨岭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以太原洲际酒店设立资产支持票据(CMBN)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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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4︰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国晓彤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765
传真: 0591-86276958,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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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