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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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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01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项目第二期资金支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15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1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01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项目

第二期资金支出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支出金额:1.5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资金支出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上期扶贫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要求,发挥上市公司资源优势,履行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2017年12月1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华夏幸福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临2017-360号公告)。

根据《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及扶贫项目进展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月制定了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项目第一期资金支出计划,并于2018年1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支出计划,公司拟投入人民币2亿元用于该扶贫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22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资金支出计划将计划支出资金即人民币2亿元全部用于《框架协议》约定的村庄搬迁安置费、安置房建设和危旧房屋改造等重点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光伏电站建设等扶贫产业的打造。

二、本期扶贫资金计划

根据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制定了第二期资金支出计划,计划投入人民币1.5亿元,继续用于《框架协议》约定的村庄搬迁安置费、安置房建设和危旧房屋改造等重点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光伏电站建设等扶贫产业的打造。公司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每月结合涞源县人民政府编制的下月资金需求计划及项目合同付款需求,编制下月资金支付计划并将扶贫资金支付至涞源县政府指定的扶贫账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涞源)扶贫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上述扶贫项目的实施。

上述资金支出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产业新城运营商,一直秉持“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系统化发展理念,探索并实现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公司始终肩负社会责任,努力回报社会。本次实施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工作是公司响应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本次资金支出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连续十二个月扶贫和捐赠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扶贫和捐赠发生额共计37,752.24万元。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口帮扶涞源县整县脱贫扶贫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01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融光”)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905.66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已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融光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兴融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京御”)持股5%的参股子公司,现嘉兴融光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7.8亿元借款,用于其开发的“旭南嘉苑”项目开发建设。嘉兴京御将其持有的嘉兴融光5%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为嘉兴融光上述7.8亿元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为嘉兴融光上述借款中的3,9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兴融光股东将签署相关协议,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承担担保/赔偿/补偿责任。嘉兴融光将以其享有的旭南嘉苑项目5%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及嘉兴京御,向公司及嘉兴京御为嘉兴融光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实施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汇金大厦2501室-1

法定代表人:张杰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销售:建筑材料

股东情况:上海臻壬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5%、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兆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嘉兴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嘉兴融光总资产为814,168,673.48元,净资产为-1,958,542.52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58,542.52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嘉兴京御拟将其持有的嘉兴融光5%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为嘉兴融光上述7.8亿元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7.8亿元主债权本金、利息等;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5%为嘉兴融光上述借款中3,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3,900万元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是基于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其业务发展。就公司提供的担保,由被担保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且有助于保证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分享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5.66亿元,其中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0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5亿元的242.90%,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5亿元的1.2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嘉兴融光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9-01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8日

至2019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2月12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