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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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19-00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赵风雷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徐玉翠女士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吴尚杰先生、王炬香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爱华女士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公司监事李方林先生、宁文红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英峰先生,董事候选人孙明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力 石志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