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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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2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5%以上非控股股东深圳市平嘉鑫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嘉鑫元”) 和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东土大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土大唐”)、南京东土泰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土泰耀”)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平嘉鑫元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日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12,543,1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25,086,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日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数不超过12,543,1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数不超过25,086,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平嘉鑫元、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平嘉鑫元、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平嘉鑫元、津诚豫药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土大唐、东土泰耀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计增加43,120.42万元到54,880.53万元,同比增加110%到14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120.42万元到54,880.53万元,即82,320.80万元至94,080.91万元;同比增加110%到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2,568.32万元到84,328.44万元,即74,776.52万元至86,536.64万元;同比增加3,286.31%到3,818.87%。

(三)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00.38万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8.20万元。

(三)每股收益:0.9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并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的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并追溯调整了2017年度及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财务报表》同一控制合并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合并口径应为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部分。公司按照合并前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最终控制人持有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将其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按照上述比例计入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2018年度开封制药 (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将按照100%的比例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中。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预测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有较大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