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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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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1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 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589.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17,000万元向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规范管理, 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更好地履行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25,5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专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华培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589.75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1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589.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89.75万元。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1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9,589.7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589.75万元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9,589.7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华培动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华培动力本次以募集资金9,589.75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 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增资。

● 增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17,000万元对武汉华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增资。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17,000万元向子公司武汉华培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若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子公司武汉华培增资17,000万元,用于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快速提升公司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和武汉华培作为共同甲方,已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1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培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17,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17,000万元向子公司武汉华培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17,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培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月 23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方式于 2019 年1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全荣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08)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589.75万元,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09)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资金合计17,000万元向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17,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10)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