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18: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尹宏伟先生自2018年6月7日至2019年1月29日通过其控制的创隆资产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9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导致无法筹措充足的增持资金,尹宏伟先生经慎重考虑申请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董事长尹宏伟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月30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月30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月30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导致无法筹措充足的增持资金,尹宏伟先生经慎重考虑申请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原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尹宏伟先生计划由其本人或通过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隆资产”)自2018年6月7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2018年6月11日,尹宏伟先生通过创隆资产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开始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的通知,尹宏伟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受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相关禁止买卖公司股份事项的敏感期影响,且敏感期时间较长,故未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尹宏伟先生的增持计划期间顺延 70 日,新的增持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7)。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创隆资产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9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自披露上述增持事项后,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积极筹措增持资金,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导致无法筹措充足的增持资金,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经审慎研究,尹宏伟先生决定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四、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董事长尹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长尹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4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3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1月30日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10-85660586)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2月13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36层融钰集团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2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36层

3、现场登记时间:

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85660586

邮箱:kangchao@royalholding.cn

联系人:康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融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认真调研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尹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韩光、于雷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