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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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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9-02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京蓝科技”)与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三十里铺镇政府”、“甲方”)于2019年1月23日签署了《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快实施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乡村振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协议中仅对本项目的建设做原则性的约定,具体情况将依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若未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乙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杨仁贵

注册资本:87,665.50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服务;节水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农业、科技行业、能源行业进行投资;开发、销售: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

公司与三十里铺镇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

(二)签署时间:2019年1月23日

(三)合作内容:

1、建设生态宜居新型城镇:对项目区村庄进行合村并点,整理耕地。通过生态宜居新型城镇的建设,改善百姓居住条件,提升镇域基础设施水平,完善高标准配套设施,增加农民幸福指数。

2、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高唐县和三十里铺镇林果、蔬菜等特色产业优势,通过增设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现代农业措施,并引进专业化农业公司,采用农业物联网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特色、高效和有机农业,打造“新六产”园区,以产业驱动拉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3、利用高唐县现有书画和锦鲤产业优势,建设中国锦鲤小镇,通过招商等方式,形成锦鲤产业集群及中国重要的锦鲤交易中心;建设马颊河文化旅游景区,创建文化旅游品牌,形成乡村旅游集成片区,打造高唐休闲、旅游和文创高地,塑造高唐新名片。

4、双方整合资源,积极引进符合项目产业发展的国内领先的专业公司、平台,带动项目招商,提升项目及地区知名度,力争将本项目打造成为山东省及聊城市乡村振兴示范样板项目。

5、本项目土地增减挂类投资约计人民币8亿元,用于生态宜居新型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含锦鲤小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环境等),最终投资范围及建设内容以经双方同意的土地等规划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约定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依托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引进专业文化公司、旅游公司、农业公司等,对项目区进行产业导入,发展区域乡村,振兴产业经济,将项目区打造成产业融合示范区。甲乙双方将共同努力,争取本项目在聊城市乡村振兴项目评比中取得成绩。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2、本项目的实施为双方未来的深入合作奠定基础;本次合作促使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三十里铺镇政府签订的《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