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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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0万元一 -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70,618.96万元一320,618.96万元,同比减少1312.48%一1554.9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重大诉讼等影响)为-30,000万元一 -37,000万元,同比减少240.66%一273.4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0万元一 -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70,618.96万元一320,618.96万元,同比减少1312.48%一1554.97%。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重大诉讼等影响)为-30,000万元一 -37,000万元,同比减少240.66%一273.4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8.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28.7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1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 915号: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 2003 年至 2012 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155.40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判决结果确定的相关损失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原控股子公司股权纠纷案终审判决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19〕3-5号认为:基于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已了解的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上述会计处理并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但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对上述事项的意见以我们最终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该判决结果对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影响为:(1)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投资成本损失约143,154.00万元;(2)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 2003 年至 2012 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损失107,410.22万元。

该判决结果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1)金鼎锌业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损失约123,265.11万元;(2)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 2003 年至 2012 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损失107,410.22万元。

(二)从 2018 年起,金鼎锌业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中, 2018 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已确认的对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 13,610.85 万元,在 2018 年年报中不能再确认为投资收益,2017年度公司确认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为23,655.46万元。

(三)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 22.1605%股权,根据四川信托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预计对四川信托确认投资收益约 1.6亿元,上年同期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四川信托确认投资收益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 4600万元。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剑川益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川益云”)为金鼎锌业固废渣处理配套,其主要原料来源于金鼎锌业的固废渣。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 915号,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剑川益云后续生产原料能否得到保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报告期末,对剑川益云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约5900万元。

(五)公司因技术改造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对环保不达标和需淘汰的落后产能装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200万元。

(六)2018年受美元指数走强、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市场的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锌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下跌,原料采购成本较高,公司有色金属行业产品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同时由于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约3,300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