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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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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1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70 号),具体内容如下: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2,500万元至-28,400万元。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净利润修正为-67,500万元至-45,000万元,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约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约5,000万元,且相关诉讼判决结果预计增加亏损约2,468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2,777.44元,公司预计2018年净利润为-67,500万元至-45,000万元,请说明2018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并说明相应事项的影响金额。

2、请说明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货以及应收款项等主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积极支持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充分提示“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相关风险。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