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补充通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2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正药业”)已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8号)。现因发行人提议增加《关于修改“16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案》,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债券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会议的主要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年2月15日9:00 时(含)至 15:00 时(含)。
3、召开形式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5、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jianglp@essence.com.cn。
6、债权登记日:2019年2月1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2019年2月14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8、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清文、柴柯辰、蒋凌萍
电话:021-35082189、021-35082090、021-35082712
邮箱:jianglp@essence.com.cn
9、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五楼
联系人:蒋凌萍
联系电话:021-3508271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人就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时间的议案》
3、《关于修改“16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有关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和参会办法以及其他会议有关事项请参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附件一
关于发行人就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2016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海正债”),“16海正债”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同意为“16海正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发行人书面提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称“《募集说明书》”)中担保情况进行如下修改:
《募集说明书》原规定为:
“本次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修改为:
“本次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二
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时间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2016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称“16海正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鉴于发行人拟申请由其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16海正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发行人书面提议,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称“《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募集说明书》原规定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现变更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即2019年2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并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接受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登记申请。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三
关于修改“16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2016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称“16海正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发行人提议将“16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由原先的“3+2”年期修订为“3+1+1”年期,即在原有1次回售选择权的基础上,增加2020年3月16日公司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投资者有权自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选择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票面金额回售给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