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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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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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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针对原有热媒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减少能耗,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承诺效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1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期货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期货交易额度及修订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增加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即期货交易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1、开展期货交易的目的

公司期货交易的品种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熟悉重要原材料价格走势为目的介入期货投资业务,为能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把握节奏,降低现货采购成本,并对此制定且执行了一整套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准则。

2、拟增加的投入金额

公司自身涤纶长丝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后续PTA的投产,加之国内PTA现货价格走势与期货价格愈发接近,为了更加深入把握公司重要原材料价格走向,进一步掌握采购活动的主动性,公司拟提升期货交易资金总规模上限至15,000万元,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相应修订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将原第五条“公司期货投资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修改为“公司期货投资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实施方式

公司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交易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部负责期货交易执行、交易结果及相关风险汇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期货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交易对账单进行会计处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熟悉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公司从事期货业务量较小,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针对以上风险,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期货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在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履行决策程序上,公司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2、公司成立期货交易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及负责相关业务的公司管理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公司期货交易决策及日常管理。期货交易领导小组任命专职的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期货交易实时监控及风险评估。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及时评估分析及汇报,由期货交易决策小组做出包括止损限额在内的所有风险管理决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交易保证金额度,有利于适应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有助于企业深入把握原材料价格走向。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高期货交易额度上限至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熟悉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便于公司安排更有效的采购策略。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19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7日

至2019年3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屈凤琪、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9年3月6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范晓伟、吴耿敏、屈婷婷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20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21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庄奎龙先生、总裁庄耀中先生、财务总监高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范晓伟、吴耿敏、屈婷婷

2、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3、传真:0573-88519639

4、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22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化纤”)正在建设的“年产28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于2019年1月18日因脚手架坍塌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事故伤员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2人,无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企业情况

中跃化纤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年产28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投资9.59亿元,建设28万吨聚酯装置、热煤站、公用工程等设施。

二、事故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

中跃化纤年产28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1#成品仓库项目北侧U轴交13-18轴处架体上砌砖堆放严重超载、架体变形失稳造成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浙江宝森建设有限公司积极处理伤者救助、事故赔偿等善后事宜。

本次安全事故,公司无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次事故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此次安全事故发生后,该项目处于停工中,由于恰逢春节期间,尚未复工,预计节后可以复工。本次事故的发生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及在建项目均不带来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无较大影响。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公司将根据本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6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凤鸣”)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2,062,3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2,364,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9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6号)核准,新凤鸣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2,15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1,947,452.8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31,052,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16号《验证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新凤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新凤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的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新凤鸣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对外投资公告等。保荐机构主要就如下方面对于新凤鸣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审阅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信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凤鸣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新凤鸣在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永君 金碧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