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公告编号:2019-01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全槐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计划自2018年7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61,5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7968%,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3963%,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4%)。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6276%,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4%)。

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7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7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先后均已到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均一致,不存在差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以及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截至2019年2月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的减持计划时间也已到期。除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外,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和袁列萍女士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均一致,不存在差异。

截至减持计划到期日,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相应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540%。

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上述减持计划到期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等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甲秀创投、张全槐先生、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袁列萍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3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公告编号:2019-018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计划自2018年8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不低于117,0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不超过1,170,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18年8月30日,新天生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共计117,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天生物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7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新天生物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天生物。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

2、新天生物计划自股份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18年8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117,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且不超过1,170,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的公司股份。2018年8月30日,新天生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共计117,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

3、新天生物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实施增持。

3、增持数量:新天生物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17,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不超过1,170,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

4、增值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视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现增持计划。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实施期限:自股份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18年8月8日)起未来6个月内。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2、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451,8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3.94%;本次增持后,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天生物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公告编号:2019-019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2019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14:00-15:0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2月17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登记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登记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登记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3。

2、投票简称:新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9年2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