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龙盛03”公司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9-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9-01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龙盛03”公司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即本公司决定在“16龙盛03”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7个基点,即“16龙盛03”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15%,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2、“16龙盛03”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

为确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29

2、回售简称:龙盛回售

3、回售申报期: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7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数。

5、回售申报办法: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若债券持有人未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16龙盛03”并接受票面利率调整。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3月18日(因2019年3月17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期后第一个工作日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17日不计息)。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二、本次债券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16龙盛03”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申报的债券,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三、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建芳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电话:0575-82048616

传真:0575-82041589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亚南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电话:0571-87902731

传真:0571-87001089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901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四)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