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2019-01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号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三楼绿洲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伟先生出席;全体高管均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21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张晖明先生因任期届满,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张晖明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晖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张晖明先生的请求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张晖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15:30在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三楼绿洲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结合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9月30日颁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全文,具体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概述

为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公司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杨国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史剑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朱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本次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杨国平先生简历

杨国平,男,1956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任上市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申通地跌;证券代码:600834)独立董事。

史剑梅女士简历

史剑梅,女,1963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结业,信用管理师一级。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任上市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梅林;证券代码:600073)独立董事、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江泉实业;证券代码:600212)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概述

为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杨国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9-022)。

经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推选杨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朱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国平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杨国平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本次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杨国平先生简历

杨国平,男,1956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任上市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申通地跌;证券代码:600834)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