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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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长离任的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9-0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长离任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孙德顺先生的离任报告。孙德顺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孙德顺先生的离任自2019年2月26日起生效。

孙德顺先生确认,其本人与董事会、管理层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须通知本行股东。其同时确认,其无任何针对本行的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董事会对孙德顺先生在担任本行行长和董事期间为本行所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9-0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2月2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孙德顺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等职务,根据本行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曹国强董事因事委托黄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李庆萍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方合英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方合英董事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合英先生为本行行长,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在其任职资格获核准前,方合英先生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1。方合英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方合英先生担任行长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的独立董事,现就中信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方合英先生担任中信银行行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中信银行董事会聘任方合英先生为中信银行行长,在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19年2月 26日

附件2:

方合英先生简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2018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1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