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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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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5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止至本函出具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高创投现阶段自身经营需要,暂未有资金需求,因此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4,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高创投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高创投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