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2月28日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