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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9-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62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621)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3月8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3月4日起,在财通证券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财通证券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财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36;

财通证券网站:www.ctse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

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2040年-2049年退休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并调整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①华夏永福混合A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②华夏永福混合C目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并将自2019年3月5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同时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华夏永福混合C目前基金份额为0,2019年3月5日华夏永福混合C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华夏永福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自2019年3月5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并将自同日起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4日发布的《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2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5日起调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①华夏永福混合A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②华夏永福混合C目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并将自2019年3月5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同时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华夏永福混合C目前基金份额为0,2019年3月5日华夏永福混合C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华夏永福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

2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3.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4.2代销机构

4.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C类基金份额首笔买入(含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目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C类基金份额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并将自2019年3月5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同时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4日发布《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并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业务办理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3月4日起,通过财通证券办理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957)和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958)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华夏经济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29)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财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财通证券的有关规定。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遵照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财通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财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36;

财通证券网站:www.ctse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3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华融湘江银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华融湘江银行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流程规则等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华融湘江银行的有关规定,华融湘江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咨询渠道

(一)华融湘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99;

华融湘江银行网站:www.hrxjbank.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