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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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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9-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产品协议,使用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90316]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签约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投资额度:2,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3.85%

(6)收益起算日:2019年3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9月4日

2、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宣城分行签署产品合同,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型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3期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签约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宣城分行

(4)投资额度: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6)产品收益起算期:2019月3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31日

二、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协议书

3、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型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安九鼎”)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8375310XQ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6.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7.合伙期限:2011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2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菱精工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占华菱精工股本总额的6.00%。

2、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菱精工1,3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7%,减持均价为13.99元/股。暂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民安九鼎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33,000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0.9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民安九鼎持有公司股份6,6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民安九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劵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精工

股票代码:603356

签署日期:2019年3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菱精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8375310XQ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康青山)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合伙期限:2011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4日向华菱精工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交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华菱精工股份总数不超过8,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1,333,0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华菱精工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菱精工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占华菱精工股本总额的6.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菱精工1,3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7%,减持均价为13.99元/股。暂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民安九鼎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33,000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0.9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民安九鼎持有公司股份6,6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菱精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9年3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