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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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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9-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镇通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蔡镇通先生于2018年3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分别质押给杭州陆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各4,000,000股。2019年1月30日,蔡镇通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分别补充质押给杭州陆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余杭金控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各600,000股。补充质押完成后,蔡镇通先生质押股份合计9,200,000股。蔡镇通先生已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将其质押的9,2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蔡镇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64,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9,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0股。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四通股份”)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四通股份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磐信昱然环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交易对方设立的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承接上市公司置出资产的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四通股份将持有康恒环境10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事项,经初步测算,该股权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4日(周四)起停牌。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5日起继续,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4日起继续,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8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76号)。2018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2018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及相关文件。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01号)。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股份转让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及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1日(周五)起复牌。

2018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81520]号)。2018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20]号)。2018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及相关文件。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修订稿)》及相关文件。2018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20]号)。

2019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议案》。2019年1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申请》,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查。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152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和谈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将在本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2、自公司等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相关交易方签署的终止协议是基于与交易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违约。

5、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年2月11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之日(2018年8月22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之日(2019年3月5日)止。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自查主体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已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报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四通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四通股份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四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项已经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四通股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19年3月7日在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将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交易各方在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项下均无违约情形,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终止后,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19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镇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镇城、蔡镇通、蔡镇锋已回避表决。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磐信昱然环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四通股份将持有康恒环境100%的股权。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和谈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日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镇城、蔡镇通、蔡镇锋已回避表决。

鉴于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通股份”)监事会已于2019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磐信昱然环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四通股份将持有康恒环境100%的股权。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和谈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日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将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蔡镇城,副董事长、总经理蔡镇通,董事会秘书黄奕鹏,财务总监陈哲辉

2、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林新铎

3、华泰联合证券:程益竑、沈竹青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前,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公司联系电话:0768-2972746

2、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奕鹏

联系电话:0768-2972746

传真:0768-2971228

邮编:521031

电子邮箱:sitong@sitong.net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的次一交易日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B11-4-1地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2日

至2019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3月20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B11-4-1地块公司二楼,董事会办

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B11-4-1地块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1031

4、会议联系人:黄奕鹏

5、电话:0768-2972746

传真:0768-2971228

6、邮箱:sitong@sitong.net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