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37
债券代码:136271 债券简称:16天富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7
●回售简称:天富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2019年2月22日、2019年2月25日和2019年2月26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10,699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回售金额:110,699,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3月8日
根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公告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16天富01”上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4)及《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3),于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5)、《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6)、《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7),并于2月22日发布了《关于“16天富01”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8)。“16天富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2月22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2月26日)内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天富01”公司债券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给公司。“16天富01”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天富01”公司债券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110,699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10,699,000元(不含利息),需发放回售资金人民币110,699,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6天富01”公司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3月8日划付至相关投资者资金账户。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 天富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889,301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总面值人民币889,301,000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