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30(下午1:30-2: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下午3:00至2019年3月7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财务总监贺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423,897,71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5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9,019,4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人,代表股份157,757,01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7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8,888,5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14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5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2,978,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该等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于2018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2,978,000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978,000元。
(2)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郭洪斌等6人发行股份33,445,374股以取得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等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33,445,374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3,445,374元。
(3)2018年6月7日众信转债进入转股期,自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18年10月30日-2019年3月6日)众信转债转股数量为108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108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8元。
以上三项合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36,423,482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6,423,482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48,991,972元增加至885,415,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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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赞成票:423,897,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9,01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后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议案一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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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凡涉及新增条款,则其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同时对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作相应调整。相关序号的调整情况在本《章程修订对照表》中不再一一说明。
(2)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3,897,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9,01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