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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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8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收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中科鼎实与南方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环境”)组成的联合体为广州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一期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一期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

2、招标编号:0747-1960SCCGD002

3、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贰拾万肆仟玖佰壹拾玖圆伍角壹分

人民币小写:2,920.491951万元

5、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

6、项目概况:本场地土壤主要存在砷、汞、镍、铅、苯并(a)芘、二苯并(a,h)蒽6种目标污染物。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18,192.84方,多环芳烃污染土壤3,658.83方,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626.62方,合计22,478.29方。

7、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为中科鼎实与南方环境资源共享、深化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扩大了中科鼎实在华南地区的市场份额,提高了公司及中科鼎实在土壤修复领域的竞争力,促进公司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壮大。如项目相关正式合同顺利签订并实施,将对中科鼎实及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中科鼎实将尽快与项目相关方签订正式合同,按照招标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合同及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125、2017-128、2017-138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为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园林”)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以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进行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京蓝园林90.1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于2017年9月15日完成了上述股权过户事宜,取得京蓝园林90.11%股权,京蓝园林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对外担保由此变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担保期限及额度保持不变。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新增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公司京蓝园林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43亿元。现京蓝园林拟与滨海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京蓝园林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京蓝园林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9.18亿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京蓝园林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京蓝园林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 9.2 条、第 9.3 条及第9.12条“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第 9.2 条或者第 9.3 条规定。已按照第 9.2 条或者第 9.3 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的相关规定,以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第二章第八条“因连续十二月内的数笔交易累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追溯审议已披露的交易,但应当在相关公告中对所有交易事项予以简要披露”等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 称: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6127388X5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明大道20号

法定代表人:高学刚

注册资本:10,0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土木工程;苗木的培育、栽植和销售(种子除外);保洁环卫;绿化养管及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注: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转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京蓝园林股权划转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环境”),划转完成后京蓝园林成为京蓝环境的下属公司,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京蓝园林股权,目前该事宜仍在推进中。2、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的议案》,公司拟将对京蓝园林292,612,400元债权转成股权,其中36,905,739元计入注册资本,255,706,661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完成后,京蓝园林注册资本将由100,900,000元增加至137,805,739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京蓝园林92.76%股权,目前该事宜仍在推进中。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现公司拟与滨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京蓝园林此次融资人民币2.4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证期间至该笔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满足京蓝园林业务拓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使公司在园林领域的业务得到进一步开拓。被担保人从事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之和为107.5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1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