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BIG”)2019年度拟向JPMorgan Chase Bank, N.A.,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JPMorgan”)和 Bank of China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32亿欧元,具体贷款金额将视BIG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将主要用于BIG的日常运营和贸易。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BIG首席财务官杨帆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对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
BIG2019年度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32 亿欧元,同意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
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3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祝建弘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1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BIG”)2019年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BIG拟向JPMorgan Chase Bank, N.A.,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JPMorgan”)和 Bank of China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32亿欧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欧元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IG此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132亿欧元,授信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BIG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BIG首席财务官杨帆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BIG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IG2019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BIG拟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132亿欧元,具体贷款金额将视BIG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将主要用于BIG的日常运营和贸易。这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必要的资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BIG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2019年度的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1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对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8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对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BIG”)2019年度拟向JPMorgan Chase Bank, N.A.,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JPMorgan”)和 Bank of China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32亿欧元,拟通过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威医疗”)现金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BIG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拟通过吉威医疗现金担保方式为BIG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的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分别为两年半和一年。
因本次担保金额超过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注册号:EC 24983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百慕大群岛
住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CEO:李炳容
注册资本:US$12,000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 2018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
3、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拟通过吉威医疗现金担保方式为BIG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贷款提供担保。
4、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分别为两年半和一年
5、担保金额: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内容如下:
单位:欧元
■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BIG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拟通过吉威医疗以现金担保的方式为BIG向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分别为两年半和一年。同时授权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BIG首席财务官杨帆先生办理与上述银行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事项。吉威医疗为BIG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BIG和担保方吉威医疗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同意吉威医疗以现金担保的方式为BIG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JPMorgan和中行新加坡分行的相关要求,在办理公司控股子公司BIG1.132亿欧元借款业务时,需吉威医疗通过现金担保方式为BIG提供担保。吉威医疗为BIG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吉威医疗为BIG提供1.132亿欧元的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347,298.70万元(按照2019年3月8日央行汇率折算),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3.52%。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02,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52%,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449,298.7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5.0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1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申请借款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
公司与蓝帆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蓝帆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借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蓝帆投资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0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C4R8BX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注册资本:89,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一诺路48号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5日至2035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债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本章节中2018年数据均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
公司与蓝帆投资及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因此,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
4、还款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免罚息。若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提前还款,应在计划提前还贷前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蓝帆投资借款,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结算,上浮不超过20%,按日计息,季度结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计算利息。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行情,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本次借款无抵押无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蓝帆投资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是177.56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向蓝帆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共160.52万元人民币,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向蓝帆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费用共15万元人民币,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及子公司向蓝帆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淄博诚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自动化设备配件共2.04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蓝帆投资申请借款的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本次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蓝帆投资借款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正)》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蓝帆投资借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5:00至2019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2、《关于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对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3月26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舒乔、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55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2”,投票简称为“蓝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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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