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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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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苗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9-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同意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以其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期限为9年,租赁年利率为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每半年支付租赁利息及当期本金;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9-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实施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项目总规模20万吨/日,包括已建的一、二期规模共10万吨/日,新建三期规模1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8,668万元;

2、同意公司设立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由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9-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9-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苗艇:男,1977年4月出生,工学学士,工程师,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北京巴士专线分公司、北京公交专线客运分公司、北京畅通客运分公司、北京公交第五客运分公司技术部部长、信息中心主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等;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党委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 新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 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总投资额约 17,272万元;经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特许经营权,由娄底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工作。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预计:人民币11,312万元。

2019年3月8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发行价格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2,839,99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开立了三家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8,408,795.09元。

2015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16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3月16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5亿元的投资额度。

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2月1日归还。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约为176,753万元,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拟变更的项目名称:(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2、变更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持有其100%的股权。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949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对有利于保护澧水水质,改善张家界市环境质量。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4万吨/日,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部分、污泥处理部分、配套的附属辅助工程、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等内容。其中,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主要包括:进水泵房、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池、沉淀池集配水井及污泥泵房、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贮泥池、脱水机房、加药间、出水及雨水泵房等。本项目已取得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杨家溪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地区[2011]31号)和《关于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延期的批复》(张发改环资[2013]178号)。本项目已取得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张家界市永定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张环评[2011]1号)。本项目已取得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张国土资源预审字[2011]38号)。按照投资时情况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00%。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原计划投资6,949万元,因政府规划变化和土地拆迁问题,2014年8月开始暂缓开工,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910万元。

(2)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项目实施主体是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新首创”),公司直接持有嵊新首创51%的股权,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嵊新首创26.95%和22.05%的股权。本项目初始拟定总投资额约8,631万元,由公司与其他股东同比增资方式投入,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402万元。嵊新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绍兴地区的嵊州市区和新昌县城的污水,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5.0万吨/日,随着形势的发展,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一级B标准的排放水质已逐渐不能满足当地环保要求。因此,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对当地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物接触氧化池、砂滤池、消毒池、废水池、加药间、均质池、水解酸化池、最终反应沉淀池、鼓风机房、电气设备、自控系统和厂区总平面扩建等。按照投资时情况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5%。

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原计划投资4,402万元,因工期要求较紧,未实际参与实施,募集资金余额4,402万元。

3、拟变更的主要内容:拟将原计划投入(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2)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的资金11,312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总募集资金金额的5.51%,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

4、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

5、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项目的原因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因政府土地拆迁问题和政府规划变化,预计短期内工程无进展,正在协调政府退还已投入的项目资金。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因工期要求较紧,未实际参与实施。

以上项目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价值,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四、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总规模15万吨/日,其中存量项目提标改造10万吨/日,新增三期扩建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20年(包含建设期),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娄底市总人口453.6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85.34万人),下辖娄星区、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和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2017年全市GDP1,544.9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62亿元,财政支出277.84亿元,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水务运营企业,已提前在娄底市进行水务业务布局。目前,娄底市拥有第一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和第二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其中,第一污水厂由公司在娄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娄底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公司分别于2008年和2013年分批接收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目前已运营11年,水费回收率100%。娄底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045万元,净利润508万元,项目已实现稳定运营及收益。本次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的实施,将满足娄底市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提升及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需求。本次三期新建项目紧贴已有一期、二期项目,原有项目的稳定运营有助于三期项目的顺利拓展。同时,本次提标改造完成后,水价也将随之进行调整,提高公司收益。

(三)投资计划

本项目测算总投资为17,272万元,其中:土建费用8,029.24万元、安装费1,660.24万元、设备费4,322.73万元、二类费用1,140.26万元(不含土地)、预备费1,515.25万元、其他资金604.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出资5180万元,为本项目总投资额的30%,其余资金12,092万元为债务性融资,占比70%,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31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为拟以借款的形式投入。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包括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合计10万吨/日的提标改造,三期扩建污水处理5万吨/日。新建预处理构筑物、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纤维滤池、接触消毒池、沉淀泵站、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脱水机房及加药见、加氟间、粗格栅井1座、AAO池、二沉池各2座,除臭设施1套、改造一期氧化沟、二期氧化沟、出水提升泵站、贮泥池、闸门、阀门等污水深度处理装置,达到15万吨/日深度污水处理规模,建成后出水水质满足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收益测算

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6.63%。

(六)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及环境保护等领域,对国家产业政策依赖性较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将对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水务行业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主要与地方政府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在市场拓展和行业发展上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国水务行业正处于产业化、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如果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满足新的行业管理政策的要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2、销售收入按时回收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费多由政府财政支出。虽然公司已在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污水处理费缴纳时间等相关条款,但仍可能存在因政府财政状况不佳等原因带来的销售收入回收周期较长,不能按时收回的风险。

3、工期延误以及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水务项目开发具有周期长、投入资金大、涉及合作方多的行业特征。尽管投资本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4、预期收益实现风险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属于市政公用事业的范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的规定,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应由政府审定和监管;应在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来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亦指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因此,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一般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价格标准和调价机制。

但是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项目时,受到城乡供水一体化战略、市场整合等其他因素影响,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此外,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长,项目总投资额容易受到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成本上升的影响而有所增加。因此,由于水价调整期滞后于刚性成本增长期,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存在因投资较预测有所增加而水价没有相应调整到位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批准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以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18]2号)。

本项目已取得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以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娄环审[2017]96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战略规划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以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租赁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源公司”)以其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期限九年,租赁年利率为5.194%,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年基准利率上浮6%。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耀赣;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10-2-3-101;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作为联合承租人,与黄河水源公司、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物:黄河水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

2、融资租赁总额:6亿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融资租赁期限:九年(起租日为全部购买价款支付之日);

5、融资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计算采用等额本金法。租金总额中租赁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内,每半年支付租赁利息及当期本金,共计支付18期;

7、还款来源:黄河水源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其全部综合性收入作为本笔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在黄河水源、申银水务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以其全部综合性收入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黄河水源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下属公司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总规模为20万m3/d,其中已建一期工程5万m3/d,已建二期工程5万m3/d,新建三期工程10万m3/d,总投资为人民币28,668万元。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联合体参与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工程施工及成本控制;由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最终数额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在合肥市成立项目公司-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持有其100%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工期延误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的议案》,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 “项目”)以DBO(设计-建设-运营)方式运作,项目总规模为20万m3/d,其中已建一期工程5万m3/d,已建二期工程5万m3/d,新建三期工程10万m3/d,总投资为人民币28,668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投集团”)负责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联合体参与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上海局”)负责完成工程施工及成本控制;由公司在合肥市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以DBO方式运作,总规模为20万m3/d,其中已建一期工程5万m3/d,已建二期工程5万m3/d,新建三期工程10万m3/d,工程范围为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现有问题 、二期粗格栅及提升泵站改造,三期扩建工程及尾水排放管的设计建造,并在运营期内负责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和再生水回用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六年零六个月,其中建设期十八个月(含试运行和环保验收),运营期五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100%。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技术与设施的投资、改造、建设、运营、维护、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主任:柳勇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11~12层

(二)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宁

注册资本:965,300万元

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012291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三)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树森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2893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建筑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机械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质检技术服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甲方)和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设计-建造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建造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工程建设: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建设费,并负责委托监理单位和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乙方依据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按进度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并承担一切费用、责任和风险。

2、工程进度:本项目应于生效日后两(2)个月内开工建设(具体以甲方书面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为准),于生效日后十五(15)个月开始试运行,于生效日后十八(18)个月内开始商业运行。

3、商业运行:项目工程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且试运行期间出水水质连续三十日达标的情况下可申请开始商业运行,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满足申请条件的除外。

4、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甲方)和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运营服务合同》(以下简称《运营服务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权及运营期:甲方依据本合同授予乙方在运营期内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再生水运营服务费。本项目运营期为自三期扩建工程开始商业运行日起五年。

2、基本水量:本项目不设基本水量。

3、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再生水运营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实际处理水量×污水处理价格;再生水运营服务费按照经市物价局审定的价格,依据实际输出水量付费。上述费用由甲方按月结算、次月核拨。

4、运营期满移交:运营期满,乙方向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对本项目的所有权益,双方各自承担因为移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5、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规模达20万吨/日,项目规模较大,是公司中标的第一例DBO项目。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污水处理DBO模式的探索及发展方面具有积极影响,更为公司在安徽地区污水处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期延误风险:本项目建设用地上现有的绿化林木需要移植,完成“三通一平”的工作相对困难,且部分前期工作尚未完成,存在工期延误的风险。

解决方案:科学管控时间,合理统筹工作,积极推进“三通一平”工作,并安排专人配合政府方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督促相关方积极按照工程进度需求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5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5日

至2019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