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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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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0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辛晓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审计总监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辛晓东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杨九如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请王志忠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为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表示同意,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附:个人简历

王志忠,男,1972年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审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0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9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0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865,603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号)。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别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40,000万元和30,000万元分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均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均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台州腾达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25.3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至2019年3月5日,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为5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976.57万元,募集资金处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累计为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73,232.69万元(含账户利息投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腾达建设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其本次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0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中标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发出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华徐公路(华腾路-华隆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中标价:17393.818万元人民币

工期:540日历天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