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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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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电南瑞

股票代码:600406

信息义务披露人1: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义务披露人2(一致行动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2019年3月8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电南瑞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同时系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据此,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和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界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17)31.57%的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截至2017年12月26日,国电南瑞总股本为4,201,970,567股,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393,266,3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96%;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51,732,7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

2017年12月,中国证监会核准国电南瑞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10,328万元。2018年4月,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份381,693,55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由于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2019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3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新增股份38,451,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由于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进一步减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截至2017年12月26日,国电南瑞总股本为4,201,970,567股,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393,266,3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96%;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51,732,7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62.95%。

本次变动之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电南瑞总股本为4,622,115,125股,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393,266,3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78%;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南瑞251,732,7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7.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62.95%下降至57.23%,减少5.72%。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发生变动。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国电南瑞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2、联系电话:025-81087102

3、联系人:方飞龙、章薇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3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3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