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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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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5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5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

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预计担保总额50亿元的基础上,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百川能源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额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对百川能源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3月18日

3、注册资本:103151.3793万元

4、经营范围: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经营(以上范围仅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6、住所: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

7、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预计范围是考虑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为百川能源提供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增加对外担保范围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9,47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04%。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 03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33%股份的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审议《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预计担保总额50亿元的基础上,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百川能源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额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对百川能源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3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3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1日

至2019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7、19-2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号)并于2019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18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号)和《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并于2019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1、15、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5、18-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9项议案回避股东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 、王文泉、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12项议案回避股东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王文泉、韩啸、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13项议案回避股东为马福有、付胜利。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