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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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现将相关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粤03执628号]、财产报告令等涉诉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8)京方圆执字第0350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财产报告令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如你(单位)未能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你(单位)应当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除上述资料外,公司未收到其它资料。经查,公司向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霍尔果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了保理业务,公司向上述两家公司融入资金共计5亿元。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关于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案,公司正积极与原告进行密切沟通协商,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粤03执628号、财产报告令。

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5执106号。

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粤0305执1839号、财产报告令。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