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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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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9-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2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9)(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并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2018-109、2019-001、2019-013、2019-021)。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的6个月(即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0日期间,以下简称“回购期间”)。截至2019年3月10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现将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于回购期间,本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3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152,517,634股)的约0.09%;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05元/股;回购的总成交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825.10万元。

二、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股份回购方案差异的说明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公司拟于回购期间,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至4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本公司股票。

于回购期间,本公司实际回购的总成交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825.10万元,低于股份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造成该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提高了账面货币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优先级,未能筹措足够的除用于主营业务以外的资金支持股份回购。

除上述差异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与股份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

三、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一)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敏感期的要求

1、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未于该等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实施股份回购。

2、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对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作会计差错更正,本公司未于该等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实施股份回购。

3、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本公司未于该等交易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实施股份回购。

4、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本公司未于该等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实施股份回购。

5、本公司于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该等事项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回购实施过程的其他说明

1、自首次回购股份之日(即2018年10月10日)起,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930,000股,未达到首次回购股份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期间)本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9,590,082股的25%(即19,897,521股)。

2、本公司未于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是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本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所得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予以注销。

(一)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本公司股本预计变动如下:

注:变动前股本情况截至2019年3月12日。

(二)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公司股本预计变动如下:

注:变动前股本情况截至2019年3月12日。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实施本次回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