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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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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累计涉及诉讼本金:合计约2,45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项,鉴于涉诉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沪0106民初4730号】和【(2018)沪0106民初4735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6年6月签订了相关《中技桩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债务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2018年2月24日,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被告支付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回购价款及其他相关款项。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7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3)

(二)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6年12月,原告与被告一上海富控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或“富控互动”)签署了相关《信用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同日,原告与被告二、被告三分别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根据《借款合同》第八条相关约定,原告在相关情形下有权宣布尚未偿付的款项提前到期,要求被告一立即支付全部项目本金及剩余利息。根据《借款合同》第8.2.3条,原告在相关情形下有权要求被告一另行支付进一步的违约金。2018年1月30日,原告提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诉讼。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7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0)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7日就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富控互动承担保证责任并无依据,对原告要求之与富控互动相关的所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7日就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2月3日出具了【(2018)沪0106民初4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500,000元;

(二)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内利息165,883.20元;

(三)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止至2018年2月26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1,753.42元;

(四)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4,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五)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200,000元;

(六)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的保费24,661元;

(七)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颜静刚对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主文第一项至第六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颜静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为165,10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颜静刚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本案公告费900元(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颜静刚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述诉讼及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