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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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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90,3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公司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触显一体化模组和摄像头模组。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仪器仪表、车载等领域,目前公司90%以上的产品应用于手机行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主要客户分三个方面。一方面是与手机ODM厂商合作。在ODM模式下,手机整机厂商有关手机的设计研发及生产主要委托手机方案商完成,手机整机厂商主要利用其自身良好的营销策划及市场推广能力进行品牌运营。本模式下,手机方案商主要与液晶模组的专业厂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组建自身的产业链资源系统。公司通过ODM向联想、华为、华硕、亚马逊、魅族、HTC等以及其他国家品牌手机供货。另一方面是直接与品牌手机厂商合作。目前公司已成功与华为、OPPO、vivo等国内主要品牌手机终端厂商形成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与小米建立初步合作意向,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对国内、国际其他品牌手机厂商的市场开发力度。还有一方面与面板厂商合作。本模式下,手机整机厂商下订单给面板厂商,面板厂商委托本公司以ODM及OEM的方式进行加工。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公司基于对消费电子产品的深刻理解及多年的自主创新和研发积累,坚持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持续创新引导技术产业化应用,拥有横向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保障大规模稳定供货能力,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触显一体化业务方面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开拓大品牌客户,增加新项目,销售业绩持续增长,另外公司触显一体化全面屏模组出货金额占比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带动收入增长。

公司在继续发挥触控一体化模组的产业优势下在赣州二期建立了先进的高端设备产线,以提升公司制程能力,进一步加大高端产品占比,并实现产品的全自动化生产,力争打造高端智慧模组工厂领先制造平台。同时南昌摄像头模组产能逐步提升,未来将开启生物识别产品新一轮的增长,发展可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十三五”规划内容,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之一,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一块关键领域,将会处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报告期内,公司顺应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趋势,抓住机遇,积极布局消费电子行业,秉承“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显示+触摸组件”的经营理念,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拓展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司业务总体平稳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9,53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8%;利润总额11,362.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8.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27%。

1、报告期内,公司在触显一体化业务方面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开拓大品牌客户,不断增加新项目,2018年公司在原有的大客户基础上依托于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秀的服务先后与国内品牌手机vivo、OPPO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小米建立了初步合作意向,销售业绩持续增长,触显一体化全面屏模组出货金额占比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优化。

2、公司完成了赣州子公司先进制造车间的建设,项目的安装、调试、试产等一系列工作,直到量产。公司在赣州二期建立了先进的高端设备产线,以提升公司制程能力,进一步加大高端产品占比,并实现产品的全自动化生产,力争打造高端TFT工厂领先制造平台,预计2019年产能将大规模释放,单位产品成本将明显降低;同时,为丰富产品种类,公司积极实施横向一体化战略,扩展产业链,投资设立了南昌摄像头模组工厂,2018年已完成量产,目前在手订单逐步增加。未来将是公司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3、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为方便公司管理并提升办公效率,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组计划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开发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生产信息控制管理等信息管理技术,对生产管理进行深度信息化整合,建立起以“TXD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经营运转系统,实现ERP与MES的无缝连接,大幅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效率。

4、进一步提升优势产品竞争力,全贴合模组产品比重大幅提升,触显一体化产品竞争力凸显,全面屏产品布局深厚,摄像头模组产品项目已高效落地执行,同时提升自动化智能制造能力,重兵布局研发生产采购全流程信息化领域,实现高度信息化管理,实现无人生产自动化制造,为实现大规模高效益生产制造奠定坚实基础。为未来规模经济时代奠定了硬性和软性相结合的综合竞争力。

5、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持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挖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价值服务。公司将全面加强市场、研发体系对客户业务的理解和分析,快速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满足市场及客户对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需求。如公司在全面屏、AMOLED模组、触显一体化模组的进一步产业化和摄像头模组等光电类产品的大力研发,都极大提高了公司的服务能力。

6、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的授予事宜,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和分享公司的发展。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现有研发中心,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并全力抓好自主项目创新,以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度公司营业利润为88,461,712.30元,同比下降42.1%;2018年度公司利润总额是113,624,142.57元,同比下降3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8,086,403.19元,同比下降34.27%,主要原因是:

1、南昌子公司摄像头工厂投资建立后,2018年主要处于试产及小批量产阶段,产能利用率较低,对公司整体利润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摄像头产线已进入量产阶段,订单量增加较多;

2、赣州二期全自动化产线建立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位产品成本较高,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降低,从而对公司利润情况造成影响。目前,赣州二期产能正逐步提升,单位产品成本呈现下降趋势。

(二)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536,510,953.38 元,较期初增长45.05%,主要原因是: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增长77.48%,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增长59.05%,主要系公司销售业绩持续增长,触显一体化全面屏模组出货金额占比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营业收入增长影响;

2、存货较期初增长67.15%,主要系销售订单量增加,增加备料成本影响;

3、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109.99%,主要系为满足产能需求,赣州及南昌子公司购置新生产设备影响;

4、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221.48%,主要系母公司银星办公区装修及南昌子公司百级车间及厂房装修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注1:2017年度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6,220.31元,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注2:2017年度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0,000.00元,由“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至“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增加1户,是2018年09月06日新设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