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9-01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金转贷给关联方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一013)。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转贷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公司提交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汇嘉小贷存在客户贷款转贷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2018年至2019年3月,汇嘉小贷累计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贷出 18 笔款项,资金合计 2.05 亿元。请公司逐笔列示转贷合同的资金出借方,并说明是否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公告披露,上述资金借出时,由汇嘉小贷的客户签署借款合同,履行了汇嘉小贷内部必要的合同审批及付款审批流程。请公司核实并说明:(1)签署借款合同时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程序,是否在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评价合同对象的适格性;(2)汇嘉小贷是否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及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问题。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汇嘉小贷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3亿元,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请公司补充披露:(1)汇嘉小贷自成立以来的放款金额、当前放款余额、客户数量及其中供应商客户的数量;(2)2018年及2019年1-3月份汇嘉小贷前十大贷款客户名称、贷款金额、发放贷款时间、归还时间;(3)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转贷金额占汇嘉小贷所有贷款的比例;(4)结合上述信息,说明汇嘉小贷是否主要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四、公告披露,公司经自查发现上述转贷事项。转贷资金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及其关联方,潘锦海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和汇嘉小贷的董事长。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本次资金转贷相关事项的责任人,并说明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请你公司于 2019年3月1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19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