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9-03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4月19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52,简称为“云城收购”。
● 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城投”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公告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或“收购人”)自2019年2月19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云南城投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云南城投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239.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80,284,346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5.20元/股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城投集团对云南城投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不以终止云南城投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60个自然日,即自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4月19日。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52
2、申报价格:5.2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云南城投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80,284,346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80,284,346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80,284,346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三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9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