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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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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暨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9-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暨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董事、总裁吴严明先生、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副总裁潘秋友先生、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总裁吴严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75%;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6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32%;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93%,公司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9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董事、总裁吴严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

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董事、总裁吴严明先生、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副总裁潘秋友先生、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董事、总裁吴严明先生、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副总裁潘秋友先生、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