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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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0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第八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的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赵余夫、李剑彤、郑恩海、程骁、张建明、金小明9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骁、张建明、金小明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相关条款规定。

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赵余夫、李剑彤、郑恩海、程骁、张建明、金小明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3、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10万元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提交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此次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属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通知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5、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4月3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宏舫,男,69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宁波市人大代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郑宏舫与郑恩海为关联董事,郑恩海为其儿子,郑宏舫现持有公司股份159,084,92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尹芳达,男,59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7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4,104,21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何秀永,男,56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0,604,14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余夫,男,53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海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剑彤,男,47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主任,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基建副总监,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郑恩海,男,41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郑恩海与郑宏舫为关联董事,郑宏舫为其父亲。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程骁,男,73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地下工程、防水、地基处理、注浆加固等专业技术工作30余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4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张建明,男,49岁,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4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金小明,男,50岁,独立投资人。于2008年起担任新疆霍城县金明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0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亮亮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第八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高管能在履行职务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净利润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公司与大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操作的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和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审议,本届监事会提名严帮吉、施加来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委派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有关事项。

经审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以下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当前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严帮吉、施加来简历

1、严帮吉,男,1950年出生,工程师。1994年至2013年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0,359,75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施加来,男,195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上海市建设功臣。1994年至2013年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0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3月18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关于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此次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属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通知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0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15:00至2019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八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郑宏舫为公司董事

2.02、选举尹芳达为公司董事

2.03、选举何秀永为公司董事

2.04、选举赵余夫为公司董事

2.05、选举李剑彤为公司董事

2.06、选举郑恩海为公司董事

3、选举第九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程骁为公司独立董事

3.02、选举张建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3.03、选举金小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第八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6、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6.01、选举严帮吉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6.02、选举施加来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会议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3 邮箱:caixiaoying@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