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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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
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

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其中,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刘道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3月18日,公司接到刘道君先生的通知,其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65万股,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本次刘道君先生的减持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作为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2007年8月17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2、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预计未来六个月会减持持有正邦科技股票不超过正邦科技总股本的2%。该承诺已于2017年1月16日履行完毕。

3、刘道君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刘道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刘道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道君先生本次减持与前期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刘道君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大股东、董事刘道君先生关于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

意见的回复(四)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9年1月22日及2019年3月19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细化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二)》及《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三)》。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再次进行了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四)》。

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文件及相关材料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