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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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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5、外汇服务;

6、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关于存款服务:招行南京分行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国有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关于结算服务:招行南京分行免费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关于信贷服务:招行南京分行承诺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关于票据服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6、关于其他金融服务:招行南京分行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上限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招行南京分行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行南京分行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招行南京分行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

(四)期限及终止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相关权利机构批准并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签订日起三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行南京分行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结算、信贷、票据及外汇服务在内的多项金融服务,并将以潜在较高存款利息和较低贷款利率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ST长油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1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2日

至2019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特别决议议案:10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7回避表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对议案8回避表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对议案9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1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620室。

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9:00之前到油运大厦16楼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620室

联 系 人:龚晓峰 许唐

联系电话:025-58586145 58586146

传 真:025-58586145

邮 编:210003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ST长油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于2013年5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并因2013年继续亏损于2014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

退市后的长航油运,经过改革与调整,在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经营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资本结构明显改善,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增强,抗击市场波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具备了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了重新上市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8日重新上市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第(一)项的规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故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之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长油”。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5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恢复上市或者重新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19年1月8日重新上市后,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满足13.4.5条规定。同时根据已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持续盈利,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其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此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