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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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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9-01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佳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名,代表股份数为634,93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5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为618,482,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22名,代表股份数为16,45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22名,代表股份数为16,45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933,8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5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933,8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5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二级子公司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933,8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5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冯江、李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