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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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北辰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的公告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北辰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票面利率是否上调:不上调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4.48%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4.48%

● 起息日:2019年4月21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在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北辰01”)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6北辰01”的票面利率,即“16北辰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4.48%,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一、“16北辰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6北辰01”,债券代码“135403”。

3、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4.48%。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7、债券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2016年4月21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年度付息日为2019年4月22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2、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16北辰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北辰01”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前3年期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该品种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2、“16北辰01”在存续期前3年期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6北辰01”票面利率,即“16北辰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4.48%,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北辰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82011

● 回售简称:北辰回售

●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 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3月29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4月22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16北辰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本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2、“16北辰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3月29日)进行回售登记。

3、“16北辰01”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4、“16北辰01”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由于2019年4月21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16北辰01”实际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4月22日。

5、本公告仅对“16北辰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现将公司关于“16北辰0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北辰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6北辰01”,债券代码“135403”。

3、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4.48%。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7、债券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2016年4月21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年度付息日为2019年4月22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2、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16北辰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北辰01”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前3年期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该品种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2、“16北辰01”在存续期前3年期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6北辰01”的票面利率,即“16北辰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4.48%,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三、“16北辰01”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82011 ,回售简称:北辰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3月29日。

3、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16北辰01”并接受票面利率调整。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4月22日。

7、发行人将于2019年4月22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北辰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6北辰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每手“16北辰01”债券面值1, 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35.84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6北辰01”债券面值1, 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44.80元(含税)。

3、对于持有“16北辰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 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联 系 人:胡浩、成扬

联系电话:010-8497 3263

传 真:010-6499 1352

2、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联系人:杨矛、向萌朦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