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9-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3,7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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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干冰、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氮气及其他工业气体。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冶金、食品、烟草、石油、农业、化工、电子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目前国内以化工尾气为原料,年产能最大的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企业。已形成年产36万吨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其中本公司已形成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年,2014年5月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试车投产;安庆凯美特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年生产能力,2014年2月投产的特气分公司建设了47,000吨/年的精馏可燃气、4,456×104Nm3/a 氢气等装置;惠州凯美特气体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30,000吨/年、优质干冰20,000吨/年、高纯态100,000标瓶的生产能力;长岭凯美特已形成年产4421x104NM3/a 氢气、3265 x104NM3/a甲烷及1788x104Nm3/a 一氧化碳的生产能力;2014年投资建设海南凯美特和福建福源凯美特,其中海南凯美特已建设并投产年产一期食品级二氧化碳3万吨,燃料气7.3万吨,转化炉用燃料气15.2万吨,氢气1.072万吨的生产能力,福建福源凯美特已投资建成处理量为8000Nm3/h火炬尾气压缩回用装置。2018年6月投资设立福建凯美特拟建设实施1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
公司主要产品由于纯度高、质量稳定,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公司已与多家下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目前公司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产品已通过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认证,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公司确认为在中国的策略供应商,并为杭州娃哈哈集团、屈臣氏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集团、珠江啤酒集团、青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等众多知名食品饮料客户和中国中车集团、中船重工集团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岳阳林纸等特大型工业客户广泛采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决议通过,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B、利润表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C、股东权益变动表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此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上期财务报表未造成任何影响。本集团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2,710,980.00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2,710,98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期初净资产未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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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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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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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对中国经济来说是比较艰难的一年,全球经济新动能不足,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加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带来的新挑战凸现,各国政策内顾明显,国际贸易和投资壁垒不断提高。中美贸易摩擦、反全球化浪潮影响到中国出口业务;国内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人口红利退出人工成本增加,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化这些都深刻影响到国内实体经济的生存与发展。2018年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通过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抓住契机积极拓展市场,强化成本费用与安全生产管控,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实施。除长岭凯美特外,公司下设各分、子公司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经营目标,特别是湖南公司(特气分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公司均超期完成利润指标。2018年氧气和氮气市场形势好转,湖南特气产品销售数量与价格同步增加利润回报增厚。海南凯美特于2017年4月试车投产,2018年全年正常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5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1%;实现营业利润10,71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88%。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主营业务为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4,295.52万元,所有者权益13,186.08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1,714.89万元,营业利润4,243.19万元, 净利润3,759.41万元。
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383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氢气、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其中氢气、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二类)。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5,620.73万元,所有者权益23,716.17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4,064.01万元, 营业利润1,928.24万元, 净利润为1,667.74万元。
3、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经营。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8,278.60万元,所有者权益2,757.98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22.54万元, 营业利润-2,558.52万元,净利润为-2,146.97万元。
4、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道路货物运输;餐饮服务。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1,972.93万元,所有者权益8,726.20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7,779.59万元,营业利润1,440.38万元,净利润为1,262.31万元。
5、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液体二氧化碳、氢气;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从事货物运输。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3,273.16万元,所有者权益12,180.59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258.27万元,营业利润1,771.95万元,净利润为1,587.66万元。
6、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5,044.35万元,所有者权益5,004.52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6.23万元,净利润为4.52万元。
7、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子特种气体项目相关产品的开发和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5,442.15万元,所有者权益7,774.84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营业利润-297.17万元,净利润为-225.19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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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决议通过,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此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上期财务报表未造成任何影响。
本集团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2,710,980.00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2,710,98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期初净资产未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通过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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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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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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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