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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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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参股子公司乐清市梁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荣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7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梁荣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1.7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2、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翎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锦翎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4.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19-023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参股子公司乐清市梁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荣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7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梁荣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1.7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2、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翎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锦翎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4.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梁荣置业和锦翎置业提供担保,合作项目、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乐清市梁荣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7月11日

2、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东路277号(天豪君澜大酒店21楼)

3、法定代表人:何剑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6、与公司关系:梁荣置业系乐清H-b3-2地块(项目名称为“东潮府”)的开发主体,公司通过杭州滨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25%的权益,上海斐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6%的权益,温州新城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权益,温州市中梁浩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4%的权益。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664.4万元,净资产20774.05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5.95万元。

(二)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7月19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181室

3、法定代表人:宋延安

4、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凭资质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文艺表演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礼仪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制版);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礼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除专控)。

6、与公司关系:锦翎置业系萧政储出(2018)22 号地块(项目名称为“锦宸”)的开发主体,公司及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该项目公司50%的权益。

7、截至 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248.67万元,净资产-140.23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0.23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梁荣置业本次融资担保本金金额为1.75亿元,为锦翎置业本次融资担保本金金额为4.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梁荣置业和锦翎置业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分别持有其25%和50%的权益,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梁荣置业和锦翎置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梁荣置业和锦翎置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167,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7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六十八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现对公司四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参股公司梁荣置业和锦翎置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贾 生 华、于 永 生、王 曙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