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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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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1次分红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03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9年03月2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招商银行(招赢通)、兴业银行(钱大掌柜)、平安证券、招商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建投、安信证券、国泰君安、东海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广发证券、大同证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万联证券、九江银行、天津农商行、蚂蚁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众禄基金、陆金所、恒天明泽、长量基金、嘉实财富、大泰金石、蛋卷基金、肯特瑞财富、汇成基金、盈信基金、江西正融、苏宁基金、华夏财富、通华财富、嘉晟瑞信、展恒理财、众升财富、中民基金、中信期货、阳光人寿。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

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9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7月1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清算期间(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3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遵照清算原则和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1日刊登了《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报告披露前日(2018年9月20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对于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资产,待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后再次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停牌股票资产得以变现,并于2018年12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2019年3月25日,本基金本次分配财产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包括交易保证金等款项),将于2019年3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至此,本基金仍持有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信威集团(股票代码:600485),待其变现后本基金将再次分配,届时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6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7月17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清算期间(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遵照清算原则和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1日刊登了《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报告披露前日(2018年9月20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对于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资产,待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后再次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停牌股票资产得以变现,并于2018年12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2019年3月25日,本基金本次分配财产金额为人民币55,000.00元(包括交易保证金等款项),将于2019年3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至此,本基金仍持有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信威集团(股票代码:600485),待其变现后本基金将再次分配,届时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