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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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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19-019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有三大板块:

(1)化工业务:公司本部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联碱法是将氨碱法和合成氨法两种工艺联合起来,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的方法,主要原料是煤和盐。公司现有纯碱产能110万吨/年,氯化铵是联碱法制造纯碱时的副产品,每生产1吨纯碱同时产生1吨氯化铵,公司氯化铵产能与纯碱产能基本同步。公司自备真空制盐装置,产能120万吨/年。纯碱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下游重要用户有玻璃制造、洗涤剂合成、冶金、造纸、食品制造等行业;氯化铵是氮肥的一种,在工业领域也可用于电池、电镀等领域。报告期内,为集中精力做强本部化工生产,公司出售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具有纯碱和氯化铵产能各70万吨/年。

(2)房地产业务:公司房地产板块涉及商品房开发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涉及下属子公司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猇亭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佳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开发“宜化山语城项目”、“宜化新天地项目”、“猇亭绿洲新城项目”、“新疆绿洲新城项目”等项目。除“新疆绿洲新城项目”位于新疆自治区,其他房地产项目都位于湖北省内。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聚焦做强化工主业,公司转让了持有的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累计已转让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3)贸易业务:公司子公司北京红双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净利润来源为获得大额的非经常损益: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持有的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持有的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持有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等,获得投资收益,并减少公司负债规模。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亿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43.30亿元,较期初减少55.07%;合并资产负债率95.94%,较期初上升0.75%;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86亿元,较期初减少50.5%。报告期内,化工板块营业收入344,367万元;房地产板块营业收入28,229万元;贸易及建材板块营业收入4,398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转让公司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公司联碱产能减少,由180万吨减少为110万吨;

2、本期转让公司子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公司退出PVC建材板块。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期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

1.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注:(1)2018年11月11日,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盐化”)签署了关于《重庆宜化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轻盐集团收购公司持有重庆宜化51%股权,轻盐晟富盐化收购公司持有重庆宜化49%股权,交易对价为8月31日审计评估基准日评估值26,267.13万元,过渡期损益由公司承担。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轻盐集团、轻盐晟富盐化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一次股权款17,000万元,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轻盐集团已接管重庆宜化。本交易重庆宜化及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鼎尚物流有限公司一并转让,重庆宜化及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武汉雷神特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雷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武汉雷神收购公司持武汉塑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4月30日审计评估基准日评估值4,548.47 万元,过渡期损益由公司承担。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武汉雷神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一次转让款2,729 万元,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武汉雷神已接管武汉塑业。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武汉雷神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二次股权款455.778万元,武汉塑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8年9月6日,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彩生活”)以510万元通过武汉光谷产权联合交易所宜昌分公司,竞得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宜昌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由深圳彩生活承担。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转让款510万元,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好嘉物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①本期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子公司情况

注:(1)2018 年5月11日湖北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枫泽”)以31,154 万元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得本公司持有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 的股权,交易价全部付清,2018年5月17日,公司已与湖北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股东变更手续,至此已丧失对宜化投资控制权。剩余宜化投资6%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之差确认为投资收益。

(2)2018年9月7日,公司与湖北枫泽签订协议转让宜化投资 6%股权的合同,转让价格为4,159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湖北枫泽已经付清全部股权交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