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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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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信托产品(第二期)收益及信托
终止的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信托产品(第二期)收益及信托

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8亿元(第一期)及2亿元(第二期)购买信托产品,期限一年,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了《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21日及27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为临 2018-04、临 2018-05)。2019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了厦门信托支付给公司的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的第一期信托收益9,055,857.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和23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为临 2019-04、05、06)

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了厦门信托支付给公司的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的第二期信托收益6,468,047.88元(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的信托收益已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为临 2018-15)。

公司同时于当日收到了厦门信托第一期和第二期《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及《关于“厦门信托-丰华1号单一投资信托”信托财产终止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持有的信托收益权,对应的账面余额人民币28000万元和20000万元(《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认购协议书》项下所有剩余权利),自本通知函出具之日起,该部分信托财产按原状分配给公司,厦门信托不再持有。截止2019年3月22日下午17时,厦门信托及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均未收到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归还的第一期本金,厦门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提前宣告《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第二期)到期,本信托于2019年3月23日终止。

关于上述信托的其他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并完成监管机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