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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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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14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广东骏亚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截至目前,公司和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进行反馈意见的答复工作。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所列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且以上事项的完成仍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鉴于此,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申请延迟至2019年5月14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通过商务部并购安全审查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上述审核通过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